雏鹰农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
换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我们核查,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
专业素养及社会兼职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做出书面
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刘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楚刚先生、李帅先生、邱骏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1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楚刚先生、李帅先生、邱骏先生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经审查,楚刚先生、李帅先生、邱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楚刚先生、李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聘任
邱骏先生为总兽医师。
独立董事:
程学斌 王爱国 陈琪 窦龙斌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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