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程学斌 王爱国 陈琪 刘江涛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