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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雏鹰: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第四期)2019-04-30  

						债券简称:14 雏鹰债                         债券代码:11220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度第四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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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我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雏鹰农牧”、“发行人”或
“公司”)对外公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东吴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
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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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4 雏鹰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4雏
鹰债”)。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2月3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3】1671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4雏鹰债”,代码为
112209。

    (四)发行主体

    本期债券的发行主体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六)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2014年8月投资者回售的债券,存
续债券面值总额为79,778.70万元。

    (七)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8.8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
若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
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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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九)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6月26日。

    3、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26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行计息)。

    4、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6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7年6月26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
另计利息)。

    5、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4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止,若投资人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4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6日止。

    (十)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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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一)信用评级情况

    1、本期债券发行时的信用评级情况

    2013年7月,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出具了《雏鹰
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及《信用等级公告》(联合
评字[2013] 052号),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
级为AA。

    2014年5月,联合评级出具了更新后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
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评级于2015年6月23日出具了本期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评级报告,确认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联合评级于2016年6月21日出具了本期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确认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联合评级于2017年6月23日出具了本期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确认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联合评级于2018年7月26日延期出具了本期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
确认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
级为AA-。

    联合评级于2018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下调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4雏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确认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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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评级于2018年9月7日出具了《关于下调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
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4雏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确认发行人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BBB。

    联合评级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了《关于下调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4雏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确认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B。

    联合评级于2018年11月5日出具了《关于下调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4雏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确认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C。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中2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
化公司债务结构;其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十四)本期债券上市前投资者回售情况

    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14年6月26日,2014年6月27日发行完毕,其中网上
发行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网下发行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2014年6月27日。

    在2014年6月26日网上发行过程中,有61名个人投资者认购了本次债券
23,850张,票面金额合计2,385,000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评
级为AA-级,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
证上[2012]156号)第2.3条关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挂牌的上市条件,只能在综合协议平台挂牌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债券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单
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债券大宗交易
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低于5,000张且交易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份额在协议
平台无法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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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鉴于此,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经公司2014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及2014年7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认购本次债券数量低于5,000张即认
购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持有人,授予一次向公司回售其所认购的本次债
券的权利。

    2014年8月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债券回售工作,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申报回售的投资者支付了本金及利息,同时对回售的
22,130张债券办理了注销,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数量为7,977,870张。

    (十五)本期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313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9月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14雏鹰债”,
上市代码为“112209”。本期债券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在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六)本期债券上市后投资者回售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分别披露了《雏鹰农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详见公告:2017-03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
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
2017-03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
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2017-034)。投资者可在回
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4雏鹰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14雏鹰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17年5月11日、12日、15日、16日及17
日。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7年6月26
日,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6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5日期间利息。

    2017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14雏鹰债”投资者回售结果公告》(详
见公告:2017-05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
据,“14雏鹰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7,977,87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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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本次债券上市后停复牌情况

    2018年8月3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14雏鹰债”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告:
2018-089),依据该公告,本期债券于2018年8月6日开市起停牌。

    2018年9月12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14雏鹰债”复牌的公告》(详见公
告:2018-113),依据该公告,本期债券于2018年9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二、本次重大事项

    东吴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对相关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 年 4 月 23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亚会 A 审字(2019)0073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同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亚会
A 专审字(2019)0060 号《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如下:

    1、雏鹰农牧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
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雏鹰农牧的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持续经营
存在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止,雏鹰农牧未能就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
应对计划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雏鹰
农牧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合理发表意见。

    2、雏鹰农牧债权投资、财务资助等款项存在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回的减
值迹象,公司管理层无法合理估计账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对上述资产均参考一
般信用风险组合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按账龄计提了减值准备。雏鹰农
牧管理层无法做出合理估计和判断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3、雏鹰农牧未完整提供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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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已提供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部分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截
至审计报告日,雏鹰农牧未提供与上述股权投资相关的公允价值、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等减值测试资料,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判断雏鹰农牧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4、雏鹰农牧与管理层未识别为关联方的部分单位之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
管理层关联方关系识别的疑虑。我们无法判断雏鹰农牧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披
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受到行业特殊性和疫情的影响,我们无法充分实施对雏鹰农牧生物资产、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中的猪舍及相关配套设备等资产的监盘工作,对其部分资产
的数量、状况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列报的准确性。

    6、子公司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畜牧”)未能完整提
供 2018 年度财务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东江畜牧财
务报表列报是否正确,进而无法判断该事项对雏鹰农牧财务报表的影响。

    7、雏鹰农牧因债务逾期发生多项诉讼、仲裁,涉诉案件仍在审理或执行中,
雏鹰农牧无法合理预计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我们无法获取与上
述未决诉讼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涉诉事项对雏鹰农牧财
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8、雏鹰农牧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
书》(豫调查字[2019]01)。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雏鹰农牧立案调查。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
案调查结果对雏鹰农牧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2019 年 4 月 23 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亚会 A 核字(2019)0047 号
《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依据该专项说明,亚会 A 审字(2019)0073 号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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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中已经对雏鹰农牧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识别和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
了无法表示意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雏鹰农牧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日,雏鹰农牧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19 年 4 月 25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
告》(详见公告:2019-057),依据该公告,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2.1 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
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26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
简称由“雏鹰农牧”变更为“*ST 雏鹰”,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
跌幅限制为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将自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公司
发生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2019 年 4 月 26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关注公告》,该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发布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
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由于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的股票简称由“雏鹰农牧”变更为“*ST 雏鹰”,
若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自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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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侯建芳先生的通知,其近日收到河南省许昌市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对其名下
持有的 1,400 万股公司股票进行了查封,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可能被法院变卖。

    目前公司流动性紧张,逾期债务规模和涉诉金额继续扩大,公司偿债压力很
大,后续债务偿付仍面临不确定性,且公司面临退市风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9 年 4 月 23 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亚会 A 专审字(2019)0059
号否定意见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
的事项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1)雏鹰农牧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财务资助与债权投资部分存在未
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回的减值迹象,管理层无法合理估计账面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该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的计价,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
行失效。

    (2)雏鹰农牧下属产业基金的部分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但雏鹰农牧未
对上述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该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股权投资相关项目的
计价,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雏鹰农牧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单位进行财务资助与债权投资,以及下属产业
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时,存在未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履行
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报告
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雏鹰农牧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
意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雏鹰农牧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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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日,雏鹰农牧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公告》(详见公告:2019-045),依据该公告,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议案》,公司对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的原因及内容主要如下:

    深圳泽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赋基
金”)与平潭润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润岭”)于 2018
年 3 月 2 日签订《出资份额转让协议》,泽赋基金转让持有宁波申星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申星”)有限合伙份额 60,000 万元,泽
赋基金于 2018 年 3 月 6 日收到股权转让款,同时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确认投资
收益 51,123.51 万元,后续鉴于未能及时办理出资份额变更登记,平潭润岭提出
解除《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的要求,双方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签订《解除协议》,
泽赋基金在 2018 年第一季度转让宁波申星事项无法完成,该笔转让在 2018 年第
一季度产生的投资收益将不能确认,故追溯调整 2018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

    2019 年 4 月 25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公告》(详见公告:2019-054),依据该公告,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发生减
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项   目                  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84.8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9,029.95

               存货跌价准备                        39,364.13

       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坏账准备                66,1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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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誉减值准备                       25,227.67

                贷款减值损失                         9,986.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0,232.13

                  合   计                         171,585.68


    2019 年 4 月 25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2018 年年度报告》,依据该公告,雏
鹰农牧 2018 年归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6,399.52 万元。同日,雏鹰
农牧发布了《关于举行 2018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详见公告:
2019-056),依据该公告,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18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
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此次说明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依据该
公告,雏鹰农牧 2019 年第一季度归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03.78
万元。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辞职
及增补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告:2019-051),依据该公告,
公司原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吴易得先生由于工作重心调整原因向公司提出
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职务,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拟增补董事、聘任
董事会秘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楚刚先生担
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时止。

    (六)其他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

    2019 年 4 月 25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
告》(详见公告:2019-05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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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 25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终止对辽宁昌图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告:2019-053),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辽宁昌图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6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股东通过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股
份存在平仓风险的提示公告》(详见公告:2019-058),该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获悉上述人员通过信托计划
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平仓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股份情况

    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
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公告之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的进展公告》(2017-085),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委托设立的“长安信托-股东增持 3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
“36 号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32,242,5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增持
价格区间为 4.25-4.27 元/股,增持金额约为 13,762.97 万元。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信托计划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减持
风险的预披露

    (1)股东名称:长安信托-股东增持 3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为公
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侯五群,董事候斌,董事、总裁李花,原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吴易得,董事、财务总监、副总裁杨桂红及原总兽医师司海坤。

    (2)被动减持原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低于“36 号信托计划”的止损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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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股份来源:“36 号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为二级市场增持。

    (4)减持方式、区间及数量: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减持“36 号信托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时间、方式、数量尚不确定。

    2019 年 4 月 26 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持有股份存在被动减持
风险的提示公告》(详见公告:2019-059),该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侯建芳先生的通知,其近日收到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对其名下持有的
1,400 万股公司股票进行了查封,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可能被法院变卖。

    此外,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止损线,存
在被动减持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1、《执行通知书》的基本内容

    孙威威申请执行公司、侯建芳、李俊英借款担保合同一案,河南省许昌市中
级人民法院已经保全被执行人侯建芳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00 万股,冻结期
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划扣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当客户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可以冻结、扣划
该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证券公司应当协助执行。现
要求侯建芳先生在 7 日内提供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逾期不提供或提供财产不足
清偿债务的,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执行上述已经冻结的证券或资金。

    2、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信托计划情况

    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
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侯建芳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建业、
侯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
超过 16,000 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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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股票计划的公告》(2017-087),2017 年 11 月 20
日及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侯建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建业先生与侯杰先生通
过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设立的“长安信托-股东增持 37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以下简称“37 号信托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34,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8%,增持价格均价为 4.62 元/股,增持金额约为 15,710.42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
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
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

    公司股价目前低于“37 号信托计划”的止损线,存在被长安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

    3、上述存在减持风险的股份的减持方式、区间及数量

    目前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方式、数量尚不确定;长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减持“37 号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时间、方
式、数量尚不确定。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东吴证券作为“14 雏鹰债”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其对
发行人偿本付息的影响,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
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并提醒投资人
查阅发行人有关公告详细信息,关注相关风险。前述事项相关公告可在巨潮资讯
网上下载并查阅。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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