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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塔食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取消)2015-10-2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15-08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云龙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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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822,413,255.19             3,779,252,312.26                         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45,278,917.58             2,393,007,032.65                         6.3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9,750,313.31                    32.23%         890,340,363.55              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9,415,598.05                  16.46%         167,432,564.93             4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1,987,030.43                   6.01%         136,837,720.50             28.03%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963,662.36            -93.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76                -0.42%                0.3313              28.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76                -0.42%                0.3313              28.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5%                 -2.47%                 6.77%              -3.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2,821,327.53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2,633,895.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8,711.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99,090.19

 合计                                                                       30,594,844.4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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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47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32.94%    166,464,000                      0    质押             116,514,000
                              有法人

                              境内非国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2.81%      64,736,000         56,052,000
                              有法人

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    境内非国
                                           3.13%      15,800,000         15,800,000
金财富 26 号资产管理计划      有法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97%      14,999,909                     0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兴业全球基金-工商银行-华
                              境内非国
融国际信托-华融正弘 1 号                  2.87%      14,500,000         14,500,000
                              有法人
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境内非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5%      11,880,000                     0
                              有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    境内非国
                                           1.74%       8,791,367                     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有法人

前海开源基金-光大银行-前
                              境内非国
海开源恒盈定增 1 号资产管理                1.50%       7,600,000          7,600,000
                              有法人
计划

财通基金-浦发银行-财通基
                              境内非国
金-浦发广州-富春定增 139                 1.49%       7,554,115          7,554,115
                              有法人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浦发银行-财通基
                              境内非国
金-浦发广州-富春定增 137                 1.49%       7,554,115          7,554,115
                              有法人
号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166,4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464,00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14,999,909       人民币普通股         14,999,909
期员工持股计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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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80,000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
                                                                      8,791,367   人民币普通股      8,791,367
型证券投资基金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8,684,000   人民币普通股      8,684,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7,468,017   人民币普通股      7,468,017
易担保证券账户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6,109,662   人民币普通股      6,109,66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5,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0
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金 24 号
                                                                      5,259,191   人民币普通股      5,259,191
资金信托合同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金-汇
                                                                      4,712,213   人民币普通股      4,712,213
赢通 278 号单一资金信托

                                   杨君敏先生为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同时杨君敏先生担任招远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君兴投资管理中心的法人代表。除此之外,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明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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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65.11%,主要系公司预付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1141.52%,主要系公司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3)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63.50%,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54.65%,主要系公司货币资金做银行短期理财10.34
亿元所致。
(4)长期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1.54%,主要系公司孙公司双盛万隆(青岛)融资租赁公司本期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80.36%,主要系公司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393.37%,主要系9月份工资未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96.95%,主要系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43.92%,主要系公司向招远市金岭金矿拆借款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期相比增加32.88%,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值税实现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同期相比增加32.28%,主要系公司销售运费、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同期相比增加59.19%,主要系公司融资业务利息支出增加、汇率变动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同期相比增加-1432.82%,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预计坏账损失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同期相比增加538.46%,主要系本期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减少93.35%,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期相比增加72.78%以及公司开展业
务支出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增加155.34%,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等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期相比增加
160.61%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减少146.40%,主要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同期相比增加95.88%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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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或委托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   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公开
                   限合伙企业(原招   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0 年 09 月
                                                                                 长期        严格履行
                   远金都投资有限公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21 日
                   司)               份。前述限售期满后,本公
                                      司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银基金管
                                      自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
                   理有限公司;兴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2015 年 01 月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12 个月     正常履行
                   公司;前海开源基                               14 日
                                      不转让本公司所认购的上
                   金管理有限公司;
                                      述股份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烟台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
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     2015 年 01 月
                                                                                 12 个月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13 日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本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已经对烟台双塔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烟台   2015 年 01 月
                                                                                 12 个月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     13 日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本次发行律师北京市
                                        中银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
                                        及签字律师已经阅读烟台
                                        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
                                        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不存在
                                        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                               2015 年 01 月
                                        行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12 个月   正常履行
                     务所                                           13 日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中引用的法律意见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发行人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不致因引用法
                                        律意见的内容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
                                        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
                                        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                               2010 年 08 月
                                        若发生同业竞争,其单独或                    长期      严格履行
                     中心                                           16 日
                                        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
                                        济组织(不含本公司)将自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退出。
 东所作承诺                             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
                                        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
                                        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招远市金岭镇人民                               2010 年 08 月
                                        若发生同业竞争,其单独或                    长期      严格履行
                     政府                                           16 日
                                        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
                                        济组织(不含本公司)将自动
                                        退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50.00%     至                   80.00%



                                                     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2,318.49    至                     26,782.18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4,878.99

                                                       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力度,销售情况持续良好,营业收入稳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步增长;非公开发行工票募集资金 2014 年 12 月到账,银行
                                                       保本型理财投资收益增加。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