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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塔食品: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2020-11-3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

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就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

   2、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

良好形象,对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能够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3.00 元/股。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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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的条件。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

因此,我们同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




                                 独立董事:范忠廷、谢光义、赵慧娜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