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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塔食品: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实意见2021-02-0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1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均与公司有聘用关系。

    2、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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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 15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8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