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谢光义)2021-04-2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光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20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一年的
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2020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履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的情形,并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履职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3 月 3 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4、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
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4 月 22 日,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的独
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2、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6 月 9 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6 月 30 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7 月 15 日,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
料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8 月 20 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内容发表的独立意
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见。
(七)2020 年 11 月 19 日,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的独立意见。
(八)2020 年 11 月 28 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战略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公司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四次定期报告、四次财务报告或
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为全资子
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除正常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利用其它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通过与生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情况、日常管理情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生产管理和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等,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
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谢光义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