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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双塔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2021-10-2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5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口头及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01 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信心, 为

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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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9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在回购实施期间,具体回购价格由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124,339 万股为基础,在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 15.9 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3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1886.79 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52%;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2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57.86 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的 1.01%。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等事

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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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

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

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

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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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据等;办理与股份回购

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