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5-1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3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及2022年5月14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由公司对该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1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公司2021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465.6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03.725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037,250股,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减少5,037,25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24,339万股减至1,238,352,750股;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124,339万元减至1,238,352,750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
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5月14日至2022年6月27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师恩战、张静静
邮政编码:265404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传真号码:0535-2730726
邮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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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