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1 日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79 号南通江海电容 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16 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东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 285,822,75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4.93%。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 3,021,402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369%。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7 人,代表股份数 285,373,552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4.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49,1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5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 务所谢文武律师、张若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3,6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7%;反对票为 409,0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2,3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60%;409,0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3,6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7%;反对票为 409,0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2,3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60%;409,0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4、《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止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036,611,769.48 元,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40,595,241.74 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06,596,997.37 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较好,公司大部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考虑到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17,114,541.00 股为分红最低股数, 以 819,032,441 股为分红最高股数,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为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 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5、《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6,79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8%;反对票为 405,9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2%;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5,44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64%;405,96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6、《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4,99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7%;反对票为 407,7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3,64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04%;407,76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7、《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66,967,64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47%;反对票为 407,7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5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3,64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04%;407,76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8、《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4,99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7%;反对票为 407,7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3,64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04%;407,76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陈忠逸先生、羿岳峰先生、施平先生、沈小艳女士进行了 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 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 者权益方面等履行职务情况向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派律师谢文武、张若愚到会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