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0-09-2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
资料,并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
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本届董事会提名方仁德先生、李国伟先生、梁子权先生、
陈卫东先生、陆军先生、丁继华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古群女士、张亚普
先生、沈小燕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陈忠逸、羿岳峰、沈小燕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