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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海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更新后)2020-09-29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本届董事会提名陈卫东先生、方仁德先生、陆军先生、李国伟

先生、梁子权先生、丁继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古群女士、张亚普先

生、沈小燕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

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

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

别、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提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

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卫东先生,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陈卫东先生是江苏省九届人代会代表、江

苏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十二届人代会代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副理

事长、南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和被授予江苏省

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陈卫东先生 1981 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

厂研究所所长、设备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江海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和党

委书记,现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47,3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陈卫东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陆 军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大专

学历,高级经济师。陆军先生 1981 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厂长助理、

常务副厂长、江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陆军先生参与研制的“高比容中

高压化成箔”项目曾获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总裁。

    陆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611,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陆军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丁继华先生,常务副总裁、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自 1995 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

厂技术开发部部长、国内贸易部部长,江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被评为南通市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南通市“226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现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常务副总裁、总工程师。

    丁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13,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丁继华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方仁德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72 年出生,毕业于麻省理工学

院。方仁德先生为肇丰集团及其集团多间全资附属公司董事,曾经于美国投资银

行 Donaldson Lufkin & Jenrette 任职。

    方仁德先生为香港上市公司 Yeeb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亿

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方仁德先生通过亿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17,260,6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1%,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5、李国伟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58 年出生,毕业于香港大学,

主修商业管理。现任香港上市公司 Yeeb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李国伟先生曾任香港花旗银

行企业贷款部长官,具有多年银行业务、财务及管理顾问及实业管理经验。

    李国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亿威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99,244,4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3%。李国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

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梁子权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63 年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

学,主修会计学;并持有澳洲 Monash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澳洲

执业会计师公会会员。曾任香港花旗银行企业贷款部经理,及拥有多年财务及管

理顾问的工作经验。

    梁子权先生现任香港上市公司 Yeeb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任何关联关系,梁子权先生通过亿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6,621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2%,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古群,女,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01 年 1 月-2013 年 9 月,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主任、副秘

书长;2013 年 10 月至今,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全
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2017 年

5 月至今,现任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古群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亚普,男,1963 年出生,法学硕士。曾先后在中国内地长期从事律师

职业,在法国威立雅环境等企业担任中国法务管理职务。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厦门仲裁委

员会、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亚普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沈小燕,女,中国共产党员,1974 年出生,博士。2009 年 8 月-2016 年 6

月于南通大学商学院担任副教授,2016 年 8 月-2018 年 12 月于南通大学商学院

担任教授、副院长。现任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沈小燕女士为

江苏省 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现任南通人大

财经委员会委员、南通审计学会理事、南通会计学学会理事、南通市珠算学会理

事。现担任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小燕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