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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06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

知》。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

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聘任丁继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公司总工程师(兼),任期三年,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聘任邵国柱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聘任徐永华先生、顾洪钟先生、顾义明先生、王军先生、王汉明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聘任王汉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王汉明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whm@jianghai.com;传

真:0513--86571812)
    同意聘任王军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陆军先生、丁继华先生、邵国柱先生、徐永华先生、顾洪钟先生、顾义明先

生、王军先生、王汉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潘培培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培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潘培培女士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info@jianghai.com;

传真:0513--86571812)潘培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门部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杨洪娟女士为审计部部长,任期三

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洪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1、陆军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大专学

历,高级经济师。陆军先生 1981 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厂长助理、常

务副厂长、江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陆军先生参与研制的“高比容中高

压化成箔”项目曾获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为公司董事、总裁。

    陆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611,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陆军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丁继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自 1995 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技术开发部部长、国内贸

易部部长,江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被评为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南通市

“226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

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现

为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

    丁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13,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丁继华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邵国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邵国柱先生 1980 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检验科科长、厂

长助理兼任技术科科长、副厂长、江海有限董事、副总裁。邵国柱先生参与研制
的“CDSCP 高分子聚合物阴极固体铝电解电容器”项目获 2007 年度南通市科学

技术进步一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现为高级副总裁。

    邵国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5.47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邵国柱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徐永华先生,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本

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班组长、检验员、质量管理员、生

产科副科长、生产科科长、制造管理部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江海电容器有

限公司副总裁,江海股份副总裁。

    徐永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2.378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徐永华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顾洪钟先生,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本

科学历。顾洪钟先生自 1987 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销售科副科长、国

际合作部副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副总裁,江海股份副

总裁。

    顾洪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15.890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顾洪钟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顾义明先生,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西

安交通大学电子材料与元件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原电子工业

部南京第 14 研究所工程师,南通江海电容器厂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厂长助理,

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副总裁。曾荣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三等奖四项及

江苏省优秀新产品开发设计人员的荣誉称号。

    顾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8.74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顾义明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王   军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英国剑桥财务总监高级专业一级认证。王军先

生自 1989 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工艺员、检验员、材料检验

员、十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兼第三制造部部长、副厂长、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财务经理,江海股份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1.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王军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王汉明先生,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

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王汉明先生自 1987 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办

公室主任、党委专职副书记,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 CEO 特别助理、党委专职副书

记,江海股份董事会秘书,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王汉明先生具

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王汉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

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汉明先生联系方式:电

话:0513--86726006;邮箱:whm@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

   9、潘培培,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出生于南通市通州区,毕业于武汉

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2009年7月进入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

有限公司,曾在制造部和证券部工作。

    潘培培女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

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潘培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

info@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

    10、杨洪娟,女,汉族,高级会计师。1971 年出生于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
1994 年 7 月毕业于南通职业大学工业企业会计专业, 1994 年 8 月到南通江海电

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质量检验组长、车间生产组长、制造部核算员、成

本会计、财务部副部长等。

    杨洪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