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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海股份: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6-2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权收购是各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战

略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扁平化管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定价公允、合理,未

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古群、沈小燕、张亚普

                                                      2021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