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 4、表决所有议案都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 日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南通江海电容 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1 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东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数 301,036,315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6.03%。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 17,921,967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2.15%。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5 人,代表股份数 284,989,348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4.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046,9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9207%。 因疫情防控,公司部分董监高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 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1,036,31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21,9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1,036,31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21,9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1,036,31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21,9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0,420,936股为分红最低股数,以 837,611,241股为分红最高股数,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 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 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 润分配。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1,036,31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21,9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1,035,11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9996%;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0%;弃权票为 1,2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20,7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 6、《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1,036,31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21,9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77,505,967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21,9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 8、《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1,036,31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21,9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1,036,31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21,9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沈小燕女士、古群女士、陈达亮先生、张亚普先生进行了 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 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 者权益方面等履行职务情况向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谢文武、张若愚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