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18-10-16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 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 股 份 的方式购买广州幸星传 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星传媒”)持有
的 丽 江 玉龙花园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丽江玉龙”)及 丽江晖龙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晖龙”)1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各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 理 人 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等均出具了承诺,
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
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均进行了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不存在泄露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没有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
活动,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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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
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盖
章页)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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