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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希努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10-23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名称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希努尔                        证券代码          002485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交易对方              广州幸星传媒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
公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    是 □       否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       否 
变更                                           约收购义务
                      希努尔拟向幸星传媒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丽江玉龙及丽江晖龙 100%股权,
方案简介
                      标的资产预估值为 80,600.00 万元,本次交易作价暂定为 80,600.00 万元。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1.1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
           争,增强独立性
1.2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不适用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
           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                                不适用
           易予以消除




                                               1
1.3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          截至预案出具之日,丽江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玉龙、丽江晖龙 100%处
        属转移手续                                          于质押状态,丽江玉龙、
                                                            丽江晖龙名下土地及房
                                                            产处于抵押状态。交易对
                                                            方幸星传媒、标的公司实
                                                       √
                                                            际控制人张劲先生已出
                                                            具承诺:在本次重组报告
                                                            书(草案)披露前解除丽
                                                            江玉龙、丽江晖龙的股权
                                                            质押,以及解除土地、房
                                                                  产的抵押。
1.4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
        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1.1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     √
        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
2.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不适用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2.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2.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
        真实
2.2.2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的情况
2.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
        基本情况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2.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
2.3.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
                                                       √
        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2
2.4.1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
        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   √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    √
        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2.4.2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
        情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不适用
        等问题
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幸星传媒为公司实际控
                                                            √   制人张劲先生控制的企
                                                                           业
2.5.2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
        理人员的情况
2.6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
        让其所持股份
2.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

                   三、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所购买资产的情况
3.1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
        围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
                                                                        不适用
        因素
3.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3.2.1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
                                                       √
        续经营记录
3.2.2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
        间是否真实
3.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6 年,丽江玉龙因改
                                                                  造建设面积超出规划审
                                                                  批建设而被丽江市古城
                                                                    区规划局处以罚款
                                                                 32,694.80 元。丽江玉龙
                                                       √        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积
                                                                 极整改经营,上述事项未
                                                                  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对
                                                                  标的公司经营构成实质
                                                                        性障碍。

                                           3
3.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3.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
3.3.2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
          的非经常性损益
3.3.3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3.3.4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本次交易审计尚未完成,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资
                                                         √
          明                                                  产负债率预计未超出合
                                                                      理范围
3.3.5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3.3.6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3.4.1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3.4.1.1   权属是否清晰                                               不适用
3.4.1.2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
          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                 不适用
          或其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3.4.1.3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不适用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
                                                                     不适用
          重大风险
3.4.1.4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
                                                                     不适用
          营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3.4.2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
          算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3.4.2.1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
          利
3.4.2.2   该项权益性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
                                                         √
          属是否清晰
3.4.2.3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
                                                         √
          有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4.2.4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
          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有证据表明,该股     √
          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3.4.2.5   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




                                            4
3.4.3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               截至预案出具之日,丽江
        利负担,如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玉龙、丽江晖龙 100%处
                                                                 于质押状态,丽江玉龙、
                                                                 丽江晖龙名下土地及房
                                                                 产处于抵押状态。交易对
                                                                 方幸星传媒、标的公司实
                                                            √
                                                                 际控制人张劲先生已出
                                                                 具承诺:在本次重组报告
                                                                 书(草案)披露前解除丽
                                                                 江玉龙、丽江晖龙的股权
                                                                 质押,以及解除土地、房
                                                                       产的抵押。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
                                                       √
        措施的情形
3.4.4   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
                                                       √
        管部门处罚的事实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
3.4.5   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
                                                       √
        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3.4.6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
        易
        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
                                                       √
        比是否存在差异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                             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
                                                            √
                                                                       中详细披露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
                                                            √
        易是否在报告书中如实披露                                       中详细披露
3.5     资产的独立性
3.5.1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
        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     √
        营权、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3.5.2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
                                                       √
        管理,或做出适当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3.6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
                                                       √
        产或低效资产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3.7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
        如委托境外中介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
                                                                        不适用
        说明(在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有关上述
        内容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3.8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     √
        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

                                          5
3.9     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3.9.1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               不适用
        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3.9.2   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               不适用
        制人之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3.9.3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                 不适用
        算,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
        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划分
3.9.4   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不适用
        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               不适用
        理作出恰当安排
3.10    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
                                                     √
        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
                                                                 不适用
        易标的的利润产生影响
3.11    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
                                                     √
        明确限制或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3.12    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
4.1.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是否不低于董事会就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
        向发行做出决议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
                                                          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   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为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希努尔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
                                                                     定
4.1.2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不存在交
                                                     √
        易异常的情况
4.2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如以评估值为基准
        确定


                                          6
4.2.1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
                                                      √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                        √
4.2.2   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
4.2.3   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
4.2.4   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        √
4.2.5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                        √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
        量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    √
        的为无形资产时
4.2.6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              截至预案出具之日,丽江
        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                            玉龙、丽江晖龙 100%处
                                                                于质押状态,丽江玉龙、
                                                                丽江晖龙名下土地及房
                                                                产处于抵押状态。交易对
                                                                方幸星传媒、标的公司实
                                                      √
                                                                际控制人张劲先生已出
                                                                具承诺:在本次重组报告
                                                                书(草案)披露前解除丽
                                                                江玉龙、丽江晖龙的股权
                                                                质押,以及解除土地、房
                                                                      产的抵押。
4.2.7   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
                                                      √
        润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4.2.8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
                                                      √
        司 每年承担巨额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4.3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              将在草案中进行详细比
                                                           √
        允、合理                                                        较分析
4.4     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 3 年的评             将在草案中进行详细比
                                                           √
        估及交易定价进行了比较性分析                                    较分析
                        五、定向发行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5.1     程序的合法性
5.1.1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定向发行事项
                                                      √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
5.1.2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
        规则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
5.1.3   定向发行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
                                                           √     股东大会尚未召开
        股东表决通过
5.2     定向发行后,是否未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
                                                      √
        他限制经营类领域



                                           7
        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
        政策或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          不适用
        国家对行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5.3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
        化
        如发生变化,交易对方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收购
                                                            不适用
        管理办法》履行公告、报告义务
5.4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
                                                       √
        义务
        如是,交易对方是否拟申请豁免                        不适用
        股东大会是否已同意豁免其要约义务                    不适用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1     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后,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
6.2     如果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该变更
                                                            不适用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未变更主营业务,定向发行的目的与公司战
                                                       √
        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6.3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6.3.1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
        利能力
6.3.2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否不为现金
        或流动资产,或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不确定
        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
        (例如主要资产是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经营的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等)
6.3.3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
        务,该等资产或业务是否未受到合同、协议或相     √
        关安排约束,从而具有确定性
6.3.4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
                                                       √
        的特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
                                                            不适用
        定性
6.3.5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
        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
        有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     √
        时交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6.3.6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不适用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不适用



                                           8
6.3.7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
        反映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                      不适用
        能力和存在的问题
6.3.8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     √
        排是否可行、合理
6.4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6.4.1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                           √
        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
                                                       √
        独立
6.4.2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               不适用, 截至预案出具
        中所占比重是否不超过 30%,未影响公司经营的               之日,本次交易的审计、
        独立性                                                     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6.4.3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
        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
        上市公司是否已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
        批准和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     √
        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6.4.4   是否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
6.4.5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交易对方及其
        关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     √
        司风险的情形
6.5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6.5.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
        司保持独立,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     √
        市公司现有资产的稳定性构成威胁
6.5.2   定向发行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
        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
        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6.5.3   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
                                                       √
        开
6.5.4   如短期内难以完全做到,是否已做出合理的过渡
                                                                        不适用
        性安排
6.5.5   定向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
        之间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适用
6.5.6   定向发行后,是否不存在出现因环境保护、知识
        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
                                                       √
        纠纷的情况;如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
七、相关事宜
                                             9
7.1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聘请光大证券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        股份有限公司、中喜会计
        律顾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具体情况在备注栏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中列明)                                          伙)、广东华商律师事务
                                                     √   所、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审
                                                          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
                                                                评估机构。
7.2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
        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
                                                     √
        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7.3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
                                                     √
        关承诺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
        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对本次收购不构成影响                 不适用
7.4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7.4.1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
                                                     √
        动
7.4.2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7.4.3   是否不存在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7.4.4   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包
        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
                                                     √
        评估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内幕
        交易的嫌疑
7.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
                                                     √
        或声明是否涵盖其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         √
        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       √
7.6     定向发行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定向发行后的经
        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   √
        风险及其他风险
        风险对策和此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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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务顾问在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如下:
     1、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2、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
     3、交易标的资产的完整性及权属是否清晰。
     二、财务顾问在尽职调查中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情况、拟购买资产的状况、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重组须获得的相关批准、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其他相关事宜等要点进行了详细核查,提出解决方案并
敦促各方执行。
     三、本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重组规定》、《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定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除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披露的事项外,希努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格式准则 2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条件,《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它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预案及其它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3、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定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进行;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交易完成后可改善并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
力,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5、鉴于希努尔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编制《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届时光大证券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方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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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
意见附表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申晓毅                 胡飞荣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18 年 10 月 23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