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3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作
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受近期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资本市场环境波
动影响,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公司认为目前
推进本次重组条件尚不成熟。考虑到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及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委托经营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营管理期限与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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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修炳 方东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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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海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