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9-014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按
回购金额上限 6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4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
超过 42,857,14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7.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
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予以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规定:《回购细则》实施前,
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
《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
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
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回购细则》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
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的考虑,同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
除本次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外,公司回购相关事项与 2018 年 12 月 17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不存在差异。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