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06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补选李婵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职责的要求,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补选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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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修炳 周俊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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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