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20-013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
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
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董事会关于本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
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
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
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
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本
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而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
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
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
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
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
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
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