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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希努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20-032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半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或“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2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

析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新增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该业务营业收入为 2.07

亿元,营业成本为 2.05 亿元,毛利率仅为 1.09%。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流转、资金流转、

公司提供的主要商品服务和定价政策、结算模式、信用政策,以及商品风险转

移的时点及收入确认条件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国际形势不确定性增多、
宏观经济下行等多重压力,公司主营业务受到了较大冲击,整体营业收入及利

润水平大幅下滑。面对上述情况,公司调整经营策略及资产结构,探索大宗商

品供应链管理业务,但目前该项业务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未来发展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

    公司供应链业务自 2020 年 3 月中旬起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时间较短,

规模较小。目前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为向客户提供钢材、煤炭、油品等产品的

购销服务,为供应商和客户实现快速资源匹配,提升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和价值。
    目前优选钢材、油品、煤炭等行业规模大、具有较高综合服务价值及市场前景

    的品种,并引进建立了来自五矿、中石油等行业龙头企业的核心团队,致力于

    产业链的深耕、挖掘和整合资源,提供供应链业务综合服务,围绕上下游客户

    的核心痛点,提供综合的解决方案。

           利润率分析:

           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具有市场规模巨大、交易量大、资金密集、毛利相对

    较低等特点,同时市场价格公开透明程度极高。根据公开年报数据显示,供应

    链行业上市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科技平台、高端实业、地产等

    综合类型服务,2019 年行业综合毛利率为 4.44%。而针对其中相同业务类型进

    一步对比分析,物产中大(600704)2019 年度供应链集成服务毛利率为 1.79%

    (其中煤炭业务毛利率为 1.32%),易见股份(600093)2019 年度供应链管理

    业务毛利率为 0.71% ,瑞茂通(600180)2019 年度煤炭业务的毛利率为 0.92%

    等。

           公司供应链业务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时间较短,规模较小。自 3 月中旬

    至 6 月末,公司供应链业务确认收入 207,270,335.46 元,成本 205,009,239.68

    元,毛利率为 1.09%;其中,煤炭业务收入 179,975,872.21 元,收入占比 86.83%,

    毛利率为 1.16%。对比同行业相同业务模式相同品种的毛利率处在合理的范围

    内,符合市场规律。

                           供应链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物产中大-供应链集成服务                    1.92%        1.79%       1.96%       2.07%
厦门国贸-供应链管理业务                    0.47%        1.24%       1.31%       1.30%
厦门象屿-大宗商品采购供应及综
                                           1.58%        3.09%       2.61%       2.25%
合物流服务
易见股份-供应链管理                        0.58%        0.71%       3.15%       5.47%
建发股份-供应链运营业务                    1.65%        2.61%       2.88%       3.06%
浙商中拓-焦炭及烟煤                        2.40%        2.33%       1.45%       0.59%
瑞茂通-煤炭供应链                              --       0.92%       1.42%             --
同行业平均                                 1.43%       1.81%       2.11%       2.46%

    注: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信息。
    在大宗商品流通环节中,核心客户拥有较强的话语权,而上游中小供应商

参差不齐,较难满足核心客户对货源质量、数量、交货期限的要求,并承担较

大的资金压力。公司以集销分采作为切入点,提供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和综

合解决方案。公司正努力探索建立物流仓储、加工制造及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

以提高公司供应链业务的综合价值,逐步提高利润率水平。

    经营模式:

    目前经营模式为以销定采。收到下游客户采购需求后,公司结合货物的市

场价格、供需情况、公司提供的资源渠道、采购、物流仓储等方面进行综合定

价,并择优向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下游指定地点

进行交付并结算。由于目前公司供应链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经营模式主要是

通过优化供货渠道,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向客户提供合适的产品实现利润。

    1、货物流转

    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向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由上游供应商或

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下游指定地点进行交付。

    2、资金流转

    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向上游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结算付款;下游

以赊销为主,即下游客户收到货物后按月结算,结算后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

公司支付相应货款。

    3、定价政策

    公司结合货物的市场价格、供需情况、公司提供的资源渠道、采购、物流

仓储等进行综合定价。钢材以“我的钢铁网”等行业认可的公开价格为基准进

行相应比例的升水;油品及煤炭则是以采购价格加成合适的利润,采购价格一

般采用货比三家择优采购方式确定。

    4、结算模式

    以现金(银行电汇)为主,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为辅。

    5、信用政策

    公司对供应链管理业务上下游采取谨慎的信用政策,针对不同的交易对象

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上下游合作方以资质优良的央企、国企及上市企业
为主,公司在对其进行综合信用评估后,给与一定的预付/赊销额度,公司在额

度内为合作方提供服务。

    6、商品风险转移时点确认及收入确认条件

    货物运送至下游客户指定地点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通过签收单确认的

方式将商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完成商品风险的转移。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时间分布或金额;

    5)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具体而言,公司业务人员在市场上寻找并综合匹配合适的钢铁、煤炭及油

品供应商及客户,与上下游分别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约定商品名称、规格、

厂家、数量、运输方式、货物签收条件、结算价款确定方式等条款,分别承担

向上游采购商品和向下游交付货物的义务,并根据合同结算条款分别支付采购

款和收取货款。

    公司在收到下游客户的采购订单后,通过上游供应商或第三方物流将货物

运输至指定地点,经签收确认货权即转移至公司所有。货物后经下游客户指定

的责任人签收确认后双方签订签收单确认货权转移,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并结转

成本。

    如上所述,公司分别与上下游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明确双方在采购和销

售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全程参与并主导供应链业务购销的过程,通过集采

和资源整合的综合服务提高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对交易价格和风险的把控。因此,

公司承担了供应链业务过程中的首要义务,不属于仅在供需双方起到居间作用,

公司对供应链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严格按照以上会计政策进行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
    (2)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审核流程、资产质量以及公司采取何种措施对业务

真实性与风险进行管控;

    回复:

    (一)审核流程

    公司的供应链业务主要经过合作方准入审批、立项审批、合同审批及合同

执行单据审批流程,具体如下:

    1、合作方准入审批:根据交易对手的股东背景、资产负债情况、资信情况

等客户信息,结合预计交易品种、付款条件、资金占用时间等业务信息,审批

确定合作方的资质情况及授权额度上限。

    2、立项审批:对具体业务的业务背景、业务模式、风险及控制措施等进行

评估审批。

    3、合同审批及合同执行单据审批:对计价方式、结算方式、权利义务等合

同条款及发货单、签收单、结算单等执行单据进行审批。

    (二)资产质量

    公司对上游供应商主要通过公司背景、资源掌控、供货能力等多方面进行

对比选择,下游客户的选择主要根据销售渠道、资金状况、信誉等方面进行综

合评定。

    公司合作方以资质优良的国企、央企或上市公司为主,对于前述优质企业,

公司事先进行综合信用评估,给予合理的预付/赊销额度及账期;对于资质不属

于前述优质企业,通过现款现货、订货保证金的方式控制风险。公司因此所形

成的预付/应收账款资产风险可控,报告期内未有实际坏账产生。

    (三)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对供应链管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控,具体如下:

    1、事前:通过交易对手审批控制授权额度上限,降低预付或应收账款的坏

账风险;通过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控制业务风险。

    2、事中:通过交易执行过程中的单据审批、信息流控制及物流控制确保业

务的真实性,例如公司对物流信息进行监控,对于汽运货物,根据提货和送达

后的签收单据核实载货车辆的轨迹,同时与收货人电话或微信核实收货情况。
              3、事后:建立风险事件经验反馈体系,针对已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原因

          分析、流程优化、执行评估、信息共享,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风险事件。

              (3)供应链业务前 5 名客户及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业务金额、应收款项金

          额及占比。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经营策略及资产结构,探索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

          但目前该业务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公司对上下游合作方优先选择业务规模较

          大、信誉较好、资质优良的国企、央企或上市公司,因此公司该业务的前五大

          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钢铁、煤炭及油品等品类市场规模较大,在公司当

          前业务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公司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找到替代的上下游合作方来

          满足业务需求,不存在因集中度较高而导致严重依赖的风险。

              供应链业务前 5 名客户情况如下:

序                                                           同类业务                       同类业务应收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
号                                                           销售占比                       账款余额占比
1    单位 A                                 179,975,872.21     86.84%     87,490,308.47           92.95%
2    单位 B                                  10,486,749.29      5.06%                   -          0.00%
3    单位 C                                  10,227,699.09      4.93%                   -          0.00%
4    单位 D                                   3,315,951.15      1.60%      2,949,360.35            3.13%
5    单位 E                                   3,264,063.73      1.57%      3,688,392.00            3.92%
                 合计                       207,270,335.47   100.00%      94,128,060.82         100.00%

              供应链业务前 5 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同类业务采购占比

      1        单位 A                                            86,425,247.88                    38.54%
      2        单位 B                                            36,873,048.87                    16.44%
      3        单位 C                                            28,399,693.96                    12.67%
      4        单位 D                                            26,184,739.57                    11.68%
      5        单位 E                                            11,438,799.90                     5.10%
                        合计                                    189,321,530.18                   84.43%




              二、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系你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根据你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
      《要约收购报告书》,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并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希努尔主

      要经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

      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希努尔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实质性

      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请说明公司从事大宗贸易供应链业务的合规性

      以及是否会导致你公司实控人违反上述承诺。

             回复:

             公司与雪松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法人,在经营、业务、人

      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公司与雪松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了

      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要在国内开展以钢材、油品及煤焦等产品为主的供应链管理业务,

      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方从事的化工、有色金属等产品不同,在人员、资产、客

      户供应商等方面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方均相互独立。公司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

      方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的情形。



             三、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存在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或者担保

      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情

      形。

             回复:

             (一)资金往来

             经核查,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具体

      如下: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万元)     额的比例

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提供旅游服务            38.92       0.75%
其控股下属公司
湖南省家园物业管理有限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物业管理               105.36     100.00%
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                            租赁办公场所、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11.90       100.00%
限公司                                            物业管理
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接受担保              10,000.00        100.00%
其控股下属公司
                              合计                                      10,156.18        --

             2、其他关联交易

            (1)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事项

             为支持公司(包括下属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

         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由不超

         过人民币 5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 10 亿元,借款期限为二十四个月(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资助金额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0 年 6月 30 日,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余额为 16,574.96 万元。

            (2)关于受托经营管理的事项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与关联方丽江玉龙花园投资有限公司及丽江晖龙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大研花巷项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谅解备忘录,

         公司为丽江大研花巷的经营提供招商管理指导及经营管理建议。双方首期合作

         期 3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二期合作期限由双

         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上往来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

         相应审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

         来、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共计 49,644.22

         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 21.71%。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担保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日期(协议                        担保期
                                                             金额     类型            行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签署日)
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
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 2019 年 11                2019 年 11               连带责
                                       49,644.22                49,644.22            3年    否   否
展有限公司、西安天楠文化    月 12 日               月 12 日                 任保证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49,644.22                49,644.22

               以上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

           议和披露程序。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