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2-26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07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
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
超过 20,000 万人民币,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11.5%。本次担保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22 日
2、注册地点: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 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55,210 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金属门窗制造、安装,海洋工程,石化、
1
港口机械制造,电站锅炉附机制造,风电设备制造,建筑机械制造。(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56,008,774.07 元,负债总额为
1,017,021,889.58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为 768,082,678.65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1,021,062,331.13 元,净资产为 1,738,986,884.49 元,净利润为 41,499,518.37 元。
(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009,399,079.43 元,负债总额为
1,216,047,600.59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为 967,829,850.09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747,691,339.89 元,净资产为 1,793,351,478.84 元,净利润为 46,653,685.25 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19 年 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
务。
3、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为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
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和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
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40,000 万
元,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2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
2
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