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对外担保公告2019-04-13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19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
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蓬莱大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11,5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6.61%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14 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81 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
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法服务设施上
报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为 1,467,491.444.48 元,负债总
额为 883,962,354.04 元,净资产为 583,529,090.44 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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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 1,746,108,115.58 元,负债总额
1,102,393,953.05 元,净资产为 643,714,162.5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19 年 4 月 12 日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
务。
3、担保金额:不超过 11,5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蓬莱大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
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蓬莱大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
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47,000 万
元,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27.0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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