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6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22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
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符合全体股东的
根本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
行。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
制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不存在重大风险。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
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提供的审计工作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的 33 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合格,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
励》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满足《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
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