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19-10-11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509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503
第六条
万元。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55,509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5,503 万股,
第十九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公司合并; 他公司合并;
( 三 ) 将 股 份 奖 励 给 本 公司 职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工; 划或者股权激励;
第二十三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
本公司股份。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一) 证 券交易 所集中 竞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价交易方式; 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二) 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款第(三)项、第(五)项、
他方式。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 本章 程第 二十 三条 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本 章 程 第 二 十 三 条 第 一 款 第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三)项、第(五)项、第(六)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第二十五条
者注销。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 决议。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职工。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者 更
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第九十六条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独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东大会报告工作; 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第一百零七条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的设置; 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其 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 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案; 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 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 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事 (十六)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事
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权。 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薪酬与 考核等相关专 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第一百二十六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条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管理人员。 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