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0-23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60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
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
蓬莱大金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6,000 万元
人民币,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3.31%。
现将上述担保金额调整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净
资产比例为 6.61%。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
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