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6-03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20-042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0 年 6
月 1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
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
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4.41%,担保期限为 2020
年 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现将上述担保金额调整为 1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净资
产比例为 5.48%。
本次担保事项为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