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6-09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20-045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
会议资料于 2020 年 6 月 2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
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确保股权
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制定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