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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金重工: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6-16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20-049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星
期三)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 星期三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2 日 星期一
    于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持股 5%(不含 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1.00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
                    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2.00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00                                                  √
                    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3:
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0 年
6 月 23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6602618
    传真电话:0418-6602618
    联 系 人:陈睿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 号
   邮政编码:123005
   2、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7
    2.投票简称:大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辽宁大金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
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1.00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0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3.00                                        √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4.00                                        √
              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公司(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件




股东账号                地    址




持股数量                邮    编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