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8-12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20-066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
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信贷业务的
议案》;
公司为了履行今年的销售合同和同供货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拟向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10,000 万元,经营周转
类业务 5000 万元,低风险业务 2000 万元,期限 1 年。
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所发生的上述业务均为有
效,单笔业务的有效期至该笔业务的法定期限或与银行约定的期限为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
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