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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金重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5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星期四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赵月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3 名,代表
公司股份 233,364,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9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现
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 名,代表公司股份 233,300,5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41.98%;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2 名,代表公司股份 63,6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0.011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赵月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
秘书出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审
议,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64,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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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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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33,364,100 股,同意 233,34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9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0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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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