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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金重工:关于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56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54,0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097%。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776 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 95,904 元。

    3、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自公告

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5,571.8 万股变更为 55,566.4 万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 2019 年度业绩考核

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54,000 股进行回购

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时间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截止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问题。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7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8 年 1 月 26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18 年 3 月 6 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上市。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

际授予对象为 3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22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14、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6、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 《中 国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 》及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8、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9、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在 《中 国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 》及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1、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22、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3、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4、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5、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由于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付波,因 2019 年度业绩考核不

合格,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

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 万股,占

公司回购前已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1,503 万股的 0.3593%,占回购前公司

股本总额 55,571.8 万股的 0.0097%。

    (三)回购价格

    1、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

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

例,若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业绩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合格,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公司对其持有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号:

2019-038),公司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5,09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人民币(含税),并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实施完成;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号:2020-050),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5,03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人民币(含税),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555,71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人民币(含

税),将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776 元/股(1.82 元/股-0.044 元/

股)。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00,227       2.38%                      54,000      13,146,227                 2.37%

1、股权激励限售股      5,497,000       0.99%                      54,000       5,443,000                 0.98%

2、高管锁定股          7,703,227       1.39%                                   7,703,227                 1.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2,517,773       97.62%                                542,517,773             97.62%

1、人民币普通股      542,517,773       97.62%                                542,517,773             97.62%

三、股份总数         555,718,000        100%                      54,000     555,664,00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

     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