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8-17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2-069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
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代客资金交易额度、银行承兑汇票、国内
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进口开证、出口押汇、商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票据
池等业务品种)提供 14,400 万元担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4.8%,担保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其
项下融资、进口开证、出口押汇、商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池等业务品
种)提供 25,000 万元担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8.34%,担保
期限为 1 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授信期限为 1 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金鑫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融资、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
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
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蓬莱大金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10%,
担保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