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2-089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及会议资料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金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
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授信
额度。其中,2 亿元为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周转,以及投标履约所需;
8.5 亿元为对外担保专用额度(仅限非融资性保函)。授信期限为 1 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金鑫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
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
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融
资事宜为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法律后果由本
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蓬莱大金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 10.5 亿元授信额度
提供 10.5 亿元担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35.01%,担保期限
为 1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
的综合授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代客资金交易额度、银行承兑汇票、国
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进口开证、出口押汇、商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票
据池、国内买方保理等)以及产生的相应利息、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6.67%,具体以
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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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