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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金重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3-025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3 日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 星期四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鑫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39 名,代表
公司股份 263,060,0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2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现

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 名,代表公司股份 243,050,5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8.11%;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38 名,代表公司股份 20,009,5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1375%。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

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审

议,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金鑫先生、孙晓乐先生、田明军先生、

刘爱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金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 262,946,7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19,896,236 票;

    1.02 选举孙晓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 262,946,7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19,896,236 票;

    1.03 选举田明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 262,946,737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19,896,237 票;

    1.04 选举刘爱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 262,946,7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19,896,236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蔡萌先生、曲光杰先生、张玮女士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蔡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 263,059,4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20,008,936 票;

    2.02 选举曲光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 263,059,437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20,008,937 票;

    2.03 选举张玮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 263,059,4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20,008,936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李海哲先生、纪秀丽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付海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李海哲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 263,059,437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20,008,937 票;

    3.02 选举纪秀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 262,930,1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6%;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19,879,636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63,060,035 股,同意 260,875,09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694%,反对 2,184,9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83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7,824,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805%;反对 2,184,9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9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63,060,035 股,同意 263,059,63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8%,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0,009,1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80%;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