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2023-03-27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
2、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此页无正文,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 萌:
曲光杰:
张 玮: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