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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金重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   萌:

                                                     2023 年 4 月 1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曲光杰:

                                                    2023 年 4 月 1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玮: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