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金重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9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北京金胤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大金重工有限公司、张家口大金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大金重工(烟
台)风电有限公司、阳江大金风电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大金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汕头大金风电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彰武金科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彰武平安电力新能源
有限公司、彰武金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彰武苇子沟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彰武金胤电力
新能源有限公司、彰武西六家子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金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尚义金
铎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金帛新能源有限公司、尚义金铄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金泰新
能源有限公司、尚义金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尚义金弘新能源有
限公司、大金重工欧洲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大金重工波兰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审计机构
设置、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销售与收款活
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的控制、对外担
保的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重大投资的控制、信息披露的控制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企业
文化、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控制、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
固定资产管理控制、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控制、
对外担保的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重大投资的控制、信息披露的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税前利润、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税前利润5%,小于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


                                      2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
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
发现的却未被公司目标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
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
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
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税前利润、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税前利润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税前利润5%,小于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
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
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的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
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
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3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金鑫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