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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2011-10-19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11-018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福龙先生、谢新
仓先生、刘云龙先生、崔焕友先生和梁永强先生承诺将所持公司股份限售期进行追
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林福龙先生,截至公告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7,108,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29%。
    公司股东谢新仓先生,截至公告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0,705,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68%。
    公司股东刘云龙先生,截至公告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335,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84%。
    公司股东崔焕友先生,截至公告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619,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16%。
    公司股东梁永强先生,截至公告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3,409,5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85%。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林福龙先生、谢新仓先生、刘云龙先生、崔焕友先生
和梁永强先生对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做承诺如下:
    2010年10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股东林福龙先生、谢新仓先生、刘云龙先生、崔焕友先生、梁永强先
生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林福龙先生、谢新仓先生、刘云龙先生、崔焕友先生还承诺在限售期届满
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日,林福龙先生、谢新仓先生、刘云龙先生、崔焕友先生、梁永强先
生一直履行上述所有承诺。


    二、本次追加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股东林福龙先生、谢新仓先生、刘云龙先生、
崔焕友先生、梁永强先生追加承诺如下:本人持有山东墨龙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于2011
年10月21日锁定到期后,继续延长锁定期24个月至2013年10月21日。
    同时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
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并
承担10%违约金。


    三、公司董事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林福龙先生、谢新仓先生、刘云龙先生、崔焕友先生、
梁永强先生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保证主动、及
时要求履行违约责任,并及时按信息披露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董事会将在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