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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7-22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13-021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7,848,400股(其中,A股

541,722,000股,H股256,12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A股股东: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1,7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

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H股股东:权益分派的详细安排请见本公司发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29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赵洪峰、王彭华

   咨询电话:0536-5100890,0536-5789083

   咨询传真:0536-5100888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