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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年付息公告2014-05-30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14-016
债券代码:112178          债券简称:12墨龙01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 墨龙 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
日)为 2014 年 6 月 6 日,凡在 2014 年 6 月 6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4 年 6 月 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7 日发

行的 12 墨龙 01(简称“12 墨龙 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178)至 2014

年 6 月 6 日将期满 1 年。根据本公司“12 墨龙 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

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 墨龙 01。

    3、债券代码:112178。

    4、债券期限:3 年。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5.20%。

    8、每张派息额:人民币 5.2 元。

    9、年付息次数:1 次。
    10、起息日:2013 年 6 月 7 日


                                     1
    11、付息日期及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6 月 7 日为上

    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4 年 6 月 7 日。

    1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20%。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12 墨龙 01 票面利率公告》,“12 墨龙 01”的票面利率为 5.20%,

每手“12 墨龙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00 元(含税。扣

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1.60 元;扣税后非

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6.8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14 年 6 月 6 日

    2. 除息日:2014 年 6 月 9 日

    3. 付息日:2014 年 6 月 9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6 月 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 墨龙 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

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本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 2 个工作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
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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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

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

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QFII(RQFII)缴纳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 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
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

债券利息应缴纳 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前(含当

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本公司联系地址,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本公

司。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 号

          联系人:赵洪峰

          电话:0536-5100890

          传真:0536-5100888

          邮政编码:262700

       八、 相关机构
    1.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29 楼

  联系人:朱海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50688712

   邮政编码:200120

2.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5938081

   传真: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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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债券持有人信息            中文(如有)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应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情况

证券账户号码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债数(张)

应纳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联系人信息

姓名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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