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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5-09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15-012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2
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
6月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5、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及批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及批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议及批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监事会报告;
    4、审议及批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境内审计师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
中国财政部发布的其它规定而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报告;
   5、审议及批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审计
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6、审议及批准关于向中国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之201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
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签署所有信贷协议、融资协议及其它有关该综合授信之相关文件并
在他认为合适或适当时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及在他认为合适或适当时采取一切有关本决议
项下之行动或事情。
    7、审议及批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止的末期股息。
    8、审议及批准关于对子公司寿光宝隆、MPM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对子公司寿光宝隆、MPM公司在银行办理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综合贸易融资等)分别提供20,000万元、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本公司对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MPM公司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借款等
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议程的详细内容,已分别经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和第 4 届监事会第 12 次
会议审议通过,请见刊登在 2015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A股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
       2、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二)登记时间
       1、A股股东:2015年6月24日、25日(9:00—11:00、14:00—16:00)。
       2、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三)登记地点
       1、A股股东: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0
       (2)投票简称:墨龙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26日 9:30-11:30,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
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
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
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代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全部下述 8 项议案                                                                   100.00 元
            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
 议案 1     要。                                                                                  1.00 元
            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董事会报
 议案 2     告。                                                                                  2.00 元
            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监事会报
 议案 3     告。                                                                                  3.00 元
            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按「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及中国财政部发布的其它规定而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及本公司审
 议案 4                                                                                           4.00 元
            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报告。

            审议及批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截至
 议案 5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                          5.00 元
            金。
            审议及批准关于向中国各银行(为独立第三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之二零一五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签署所有
 议案 6     信贷协议、融资协议及其他有关该综合授信之相关文件并在他认为合适                        6.00 元
            或适当时对该等檔进行修改及在他认为合适或适当时采取一切有关本
            决议项下之行动或事情。
            审议及批准不派发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议案 7                                                                                           7.00 元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向寿光宝隆、MPM 公司(均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
 议案 8     司 ) 就 其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分 别 提 供 总 金 额 为 200,000,000 元 、         8.00 元
            200,000,000 元的担保,以作为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
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
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5:00至2015年6月26日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
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峰 王彭华
    联系电话:0536-5100890
    联系传真:0536-5100888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   邮编:2627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8 日
附件: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确认(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002490)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人出席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
月26日(星期五)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
票指示进行投票: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
       1     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的本公司董事会报告。

             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的本公司监事会报告。
             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财政部发布的其它
       4     规定而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及本公司审计师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报告。
             审议及批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5     伙)为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审议及批准关于向中国各银行(为独立第三方)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之二零一五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并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签署所有信贷协议、融资协
       6     议及其他有关该综合授信之相关文件并在他认为合
             适或适当时对该等檔进行修改及在他认为合适或适
             当时采取一切有关本决议项下之行动或事情。
             审议及批准不派发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     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向寿光宝隆、MPM 公司(均为本公
             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就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
       8     供总金额为 200,000,000 元、200,000,000 元的担保,
             以作为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
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