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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6-30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15-023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2016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6年6月29日(周三)上午9:30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

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9日15: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云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3,521.7858万股,有1

名股东通过网络进行投票,代表0.13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数79,784.84万股的

42.02%。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现场参会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
代表股份32,364.0328万股,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有1名股东,代表0.13万股,合计

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9.74%。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H股股东1人出席会议,香港中央结

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委托大会主席投票,代表股份1157.753万股,占公司H股有表

决权总股份总数的4.52%。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点票员。

    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51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9%,其中A股

32,364.16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62%,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及批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51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9%,其中A股

32,364.16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62%,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及批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51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9%,其中A股

32,364.16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62%,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及批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境内审计师按“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及中国财政部发布的其它规定而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51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9%,其中A股

32,364.16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62%,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及批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建议不
派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末期股息。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4%,其中A股0.13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6、 审议及批准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1、审议及批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及批准续聘张恩荣先生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授权董
事会厘定其薪酬;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及批准续聘张云三先生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授权董
事会厘定其薪酬;
    本 议 案 同意 股 数 33,513.1928 万股 , 占 出席 会 议 股份 的 99.974% , 其 中 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3.4281 %;反对股数8.59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

股份的0%,H股8.59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7%;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及批准续聘国焕然先生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授权董
事会厘定其薪酬;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及批准聘任杨晋先生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授权董事
会厘定其薪酬;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及批准续聘郭洪利先生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授权
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及批准聘任王春花女士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授权
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本 议 案 同意 股 数 33,375.503 万 股, 占 出 席会 议 股 份的 99.5633%, 其 中 A 股

32,338.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4705%,H股1036.7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3.0928 %;反对股数146.28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4364%,其中A股25.2828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754%,H股12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361%;弃权股数

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003%,H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6.2、审议及批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及批准续聘秦学昌先生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
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本 议 案 同 意 股 数 33,375.55 万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份 的 99.5634% , 其 中 A 股

32,338.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4705%,H股1036.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3.0929%;反对股数146.23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4363%,其中A股25.2828万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754%,H股120.9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3609%;弃权

股数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003%,H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及批准聘任冀延松先生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
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及批准聘任权玉华女士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
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第5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7、审议及批准监事会换届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及批准续聘郝亮先生为公司第5届监事会监事,并授权董事会厘
定其薪酬;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及批准续聘张九利先生为公司第5届监事会监事,并授权董事会
厘定其薪酬;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及批准聘任郑建国先生为公司第5届监事会监事,并授权董事会
厘定其薪酬;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1%,其中A股0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13万股,占出

席会议股份的0.0003%,其中A股0.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第5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8、审议及批准关于向中国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之2016年度综合
授信额度并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签署所有信贷协议、融资协议及其它有关该
综合授信之相关文件。
       本议案同意股数33,513.38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46%,其中A股

32,364.03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59%,H股1149.3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3.4287 %;反对股数8.5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54%,其中A股0.13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3%,H股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0251%;弃权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及批准关于对子公司寿光宝隆、墨龙进出口、MPM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批准对子公司寿光宝隆、墨龙进出口、MPM公司在银行办理的授信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综合贸易融
资等)分别提供20,000万元、10,000万元、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公司对
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山东墨龙进出口有限公司、MPM公司在此担保额度
内的借款等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
       本 议 案 同意 股 数 33,341.073 万 股, 占 出 席会 议 股 份的 99.4605%, 其 中 A 股
32,338.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4709%,H股1002.19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2.9896%;反对股数180.84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5395%,其中A股25.2828万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754%,H股155.5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4641%;弃权股

数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及批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本议案同意股数33,446.52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7751%,其中A股

32,364.16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5462%,H股1082.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3.228%;反对股数75.39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2249%,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0%,H股75.39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2249%;弃权股数0万股,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王春花、秦学昌、约翰保罗卡梅伦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寿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辉、丁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寿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