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独立董事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2-22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第
1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技术研发和推广业务需求,能够加快技术研发和推广的速度和效
率;同时不影响上市公司资金的使用,有效提高了上市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了资金成本,调整了公司资金结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
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016 年 12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公司股
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秦学昌




冀延松




权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