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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01-20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5届
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通过的使用控股股东张恩荣先生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
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




                                                      2017年1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秦学昌




   冀延松




   权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