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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关于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17-04-06  

						            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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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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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 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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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XYZH/2017JNA30138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墨龙或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 XYZH/2017JNA30130 号增加强
调事项段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证监发[2001]157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出具的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 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1.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 所述,山东墨龙合并财务报表
2016 年亏损 65,070.57 万元,且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墨龙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总额 158,348.65 万元。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
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上所述,公司虽然积极寻求改善经营状况的途径,并已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
施,但经营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之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出具了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审计意见。
    2.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 所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山东墨龙、控股股东和公司总经理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出
具日,调查尚未结束,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上所述,证监会对山东墨龙、控股股东和公司总经理立案调查,调查尚未结束,未
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
项段》之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增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


   二、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 2016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山东墨龙 2016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三、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事项主要是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山东墨龙、控股股东、公司总经理被证监会立
案调查事宜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在山东墨龙 2016 年度财务报告中,上述事项的披露
不存在明显违反公司遵循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山东墨龙为 2016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