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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墨龙: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8-03-30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工作中,诚
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审阅公司有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制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
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2017年度履职的基本情况述
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17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详细
情况如下:
    2017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参加7次会议,1次
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参加。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在审议相关
议案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18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
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17年3月30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3、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17年8月14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5、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报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17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2017年度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确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
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17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证监会处罚及整改情况
    2017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
87号),处罚书中认定公司披露的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
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人在得知公司被立案调查后,马上发出《独立董事工作函》,要求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必须全面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如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并要求公司内
部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司已经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和2017
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和《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
报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前期有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五、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
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
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2017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18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忠实
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
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希望公司能够吸取教训、砥砺前行,通过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技术改造
等相关措施,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冀延松
                                                  2018 年 3 月 29 日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工作中,诚
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审阅公司有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制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
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2017年度履职的基本情况述
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17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详细
情况如下:
    2017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参加7次会议,1次
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参加。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对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18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
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17年3月30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3、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17年8月14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5、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报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17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2017年度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确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
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17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证监会处罚及整改情况
    2017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
87号),处罚书中认定公司披露的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
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人在得知公司被立案调查后,马上发出《独立董事工作函》,要求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必须全面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如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并要求公司内
部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司已经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和2017
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和《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
报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前期有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五、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
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
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2017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18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忠实
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
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希望公司能够吸取教训、砥砺前行,通过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技术改造
等相关措施,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秦学昌
                                                  2018 年 3 月 29 日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工作中,诚
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审阅公司有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制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
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2017年度履职的基本情况述
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17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详细
情况如下:
    2017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参加7次会议,1次
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参加。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在审议相关
议案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18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
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17年3月30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3、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17年8月14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5、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报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17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2017年度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确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
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17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证监会处罚及整改情况
    2017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
87号),处罚书中认定公司披露的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
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人在得知公司被立案调查后,马上发出《独立董事工作函》,要求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必须全面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如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并要求公司内
部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司已经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和2017
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和《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
报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前期有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五、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
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
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2017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18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忠实
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
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希望公司能够吸取教训、砥砺前行,通过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技术改造
等相关措施,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权玉华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