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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3-23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
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有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制及聘任公司高管等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18年度履职的基本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18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详细
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
参加5次会议,1次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参加。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
现场出席。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3、2018年6月25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六届董
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上述相关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18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2018年度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确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
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
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
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
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2018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冀延松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
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有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制及聘任公司高管等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18年度履职的基本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18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详细
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
参加5次会议,1次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参加。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
现场出席。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3、2018年6月25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六届董
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上述相关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18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2018年度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确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
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
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
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
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2018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秦学昌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
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有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制及聘任公司高管等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18年度履职的基本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18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详细
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
参加5次会议,1次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参加。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
现场出席。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3、2018年6月25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六届董
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上述相关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18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2018年度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确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
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
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
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
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2018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权玉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