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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19-022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墨龙”或“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变更情况
       1、调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调整前的情况
       调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政
策。
       3、调整后的情况
       调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政策。在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下,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
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关于《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变更情况
       1、调整日期
       《修订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但考虑到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时效性等实际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于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2、调整前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调整后的情况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
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
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
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
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
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
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成果无重
大影响。
    公司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
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调整后的会计报表格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